信件編號: | 202507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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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類型: | 我要投訴 |
來信標題: | 政府給的購房補貼沒拿到 |
來信時間: | 2025/07/30 12:34 |
來信內容: |
我是2025.04月綠城春風里購房者,通過市民傳達了解縣級有購房政策2萬元補貼,購房一系列程序完成后2025.07月“多方打聽”了解到政策截止時間2025.08月底,滿心歡喜的立即去申請購房補貼,然而住建局經辦人員說要按備案時間兩個月內申請才有效,兩個月對于購房一系列程序來說時間苛刻度應該不言而喻;同時售樓單位給予重要時效補貼資料合同及備案表時或者多次溝通交流時只字未提購房相關補貼政策備案實效性短期截點這一規定;縣級網站及電話咨詢補貼部門也未明確說明有備案時間截點一說,只說明政策截止8月底這一截點;再者自己網站查詢的補貼事宜也未找到對號文件和具體“備案時效“截止一項。不能服眾的是縣級購房惠民政策傳達不應該有直接或者間接傳達主體(售樓部或開發商)和傳達負責單位嗎?多數群眾根據購房政策增加購房信心與期待未能實現現狀怎么解釋?惠民補貼政策只是靠“聽說”和“打聽”導致的購房補貼損失責任有誰能夠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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